新闻中心

当前您的位置: 首页> 新闻中心> 信息公告> 正文

关于开展首届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7-05-21 浏览量:

各单位:

近年来,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我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,广大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、勤奋工作、务实有为、开拓创新,在我校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,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教职工集体。为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教职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,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,以岗位建设、岗位创优为重点,宣传我校先进的青年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集体,激励和引导青年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与建设,为我校各项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,经研究,决定于2007年6月开展首届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宗旨

开展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评选活动,旨在切实贯彻落实团中央、团省委关于青年文明号活动“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,弘扬一流的职业文明,塑造一流的团队精神,展现一流的青春风采,打造一流的工作品牌,形成一流的综合效益”的精神,进一步加强广大青年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,引领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、建功立业,在青年教职工中形成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,为我校各项事业全面、和谐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快乐工作 提升内涵 岗位建功 服务江大

三、活动对象

1、学校从事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后勤或医务工作的,人数在3人(含3人)以上的集体。

2、各学院可以系、教研室、实验中心、课题组、科研团队等为对象,各党群机构、行政机关、直属单位可以部门、科室等为对象进行参评。

3、参评集体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50%,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;

四、参评条件

1、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,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;

2、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,钻研技术,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,有超过50%的青年成为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战线的行家里手;

3、全体成员热爱本职岗位、安心工作、精通业务、服务热情。具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一技之长,在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,取得突出成绩,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;

4、该集体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,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;

5、该集体在本单位的各项评比、考核中均名列前茅;

6、该集体曾获得校级以上的奖励、表彰,或该集体中40%以上的青年曾获得校级以上的奖励、表彰;

7、教学、科研单位需参与或主持过省、部级以上课题;后勤、管理部门需一年以内无事实性投诉。

五、活动组织机构

首届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评选活动由组织部、纪委、宣传部、人事处、统战部、工会、校团委联合主办。

1、评选活动组委会。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挂靠校团委,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。

2、评审委员会。评委会由校领导和相关条线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,负责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的评议和审定工作。

六、活动实施步骤

1、活动申报

各学院团委、附属医院团委、直属团总支要认真对待本次评选申报工作,广泛宣传活动精神,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集体进行申报。组委会在6月10号之前对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受理。

2、申报材料审核

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予以审核,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将提交评审委员会评议。

3、初评

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、申报集体事迹的典型性、代表性、先进性以及推荐单位意见,确定20个正式候选集体。

4、公示

为确保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增强严肃性和透明性,公示采取各单位自行公示和组委会集中公示的办法。

正式候选集体所在单位要自行在本单位内对该集体进行公示,组委会将同时对正式候选集体进行集中公示。公示时间为6月16日——6月23日。在此期间,各正式候选集体要在本单位内外醒目的地方,设置(张贴)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正式候选公示”,各单位要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群众监督。组委会将通过报纸、网络、广播等渠道对正式候选集体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,做好投诉(举报)的受理工作。对于被投诉(举报)行为,组委会将向有关方面进行核实,并将核实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处理。

5、短信投票

首届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评选接受短信投票。公示期间,直接编辑短信内容,手机发送到10605118780040,小灵通发送到05118780040。每个号码有效票为一票。

6、面试、复评

组委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正式候选集体进行复评,各正式候选集体推荐一个代表(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)参加面试答辩。评审委员会将在参考公示阶段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短信投票,根据答辩进行现场打分,最终产生10个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先进集体。对当选的“青年文明号”负责人(40周岁以下)授予“江苏大学新长征突击手”称号。同时,评审委员会将视各二级团组织在本次活动中组织、申报情况,由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10个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优秀组织奖。

7、总结表彰

组委会将统一下发文件予以表彰,通过媒体对获得首届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的先进集体予以广泛宣传,并在总结表彰大会上授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铜牌,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集体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七、活动要求

1、各单位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,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集体进行申报,要把真正业绩优秀、有示范性的青年集体推荐出来。

2、各单位共青团组织要积极争取本单位党、政领导的支持,要严格遵守本次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公示制度,确保评选活动公正、有序地开展。

3、申报集体必须按要求填写相关登记表,提供申报集体500字简介和3000字左右申报总结材料各4份,提供申报集体40周岁以下主要负责人200字左右简介各4份,并提供电子稿一份。必须提供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成果认证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。同时提供集体照一张,40周岁以下主要负责人免冠生活照、工作照各一张。

4、各推荐单位要在2007年6月10日前,将所有材料及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(挂靠校团委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:张伟杰、范一蓉

电话:8780037,8780039

传真:8780037

E-mail:tuanwei@ujs.edu.cn附件:1、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申报表附件1.doc

2、申报集体成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.doc

首届“江苏大学青年文明号”活动组委会(代)

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