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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、天津大学张恒山教授应邀来校讲学

发布时间:2019-11-14 浏览量:

11月10日、12日,我校法学院相继邀请天津大学张恒山教授、清华大学高其才教授做客“三江法学论坛”,分别以《权利的构成》和《维系中国人有脸面的生活——以浙江蒋村婚姻成立习惯法为对象》为主题开展学术讲座,法学院及其他院系部分师生聆听讲座。

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张恒山从“权利到底是什么”这一问题展开,通过解说权利与行为之区别、权利的抽象与具体之别等指出权利不同于行为,张教授认为权利其本体是一种精神现象,是社会群体的精神活动现象。权利与正当等意,法律权利是由代表着社会和国家的预约性意见的法律规则承认的、在法律规则预设的限制条件得以实现的前提下、主体对某种行为的作或不作(暂时或永久)的正当性(不可侵犯性)。随后,部分师生与张教授进行了学术交流。

高其才教授基于法律多元和现实主义的立场,以浙江农村的婚姻成立习惯法为对象,运用田野调查的一手资料,通过丰富鲜活的事实,直观多维的画面,生动有趣的语言,向现场师生展示了习惯法在维系人们有庇护的生活、有安全的生活、有尊严的生活、有希望的生活中的多元意义。在指出习惯法的生活意义的同时,高其才教授也提醒人们要正视习惯法在当下社会所面临的各种挑战。如何让传统习惯法更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,为人们有意义的生活提供规范依据,既是习惯法自身发展的根基所在,也是习惯法学习者和研究者的应有使命。

张恒山教授,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,后分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、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工作。2010年至2015年任中央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主任,2014年起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一级教授、 博士生导师。他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届、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,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的专家,且为中国法学会第六届、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、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、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。张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、法律思想史、法政治学。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 法学研究》《 中国法学》《中外法学》等杂志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10余篇,其代表作有《法理要论》《义务先定论》,《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法理学卷》(主编)等。

高其才教授,清华大学二级教授,法学博士,博士生导师。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等。主要从事法理学、法社会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。出版《中国习惯法论》《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》《多元司法——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及其变革》《习惯法的当代传承与弘扬——来自广西金秀的田野考察报告》等著作二十余部。主编“中国司法研究”书系、“习惯法论丛”、“乡土法杰”丛书等。(法学院)